各县、区经信局,市经开区经贸局,亳芜现代产业园区企业发展促进局,市直有关企业:
为统筹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亳州市企业复工场所和人员管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企业复工场所和人员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企业主体,依法规范,科学有序,协同落实”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复工时间
严格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的要求,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三、管理措施
1.全面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和疫情防控形势,统筹安排好企业复工时间,指导企业认真做好复工各项准备工作,禁止提前复工。企业需提前做好复工方案和疫情防控预案,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和厂区环境卫生整治,做到开门“三件套”:测温、消毒、戴口罩,坚决杜绝仓促复工,严禁突击生产经营、超负荷生产经营。对存在重大安全、环境卫生及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等隐患,不具备复工条件的,坚决不予复工。
2.积极教育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对企业员工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宣传教育,做到正确理性认识,引导员工做好科学防护,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切实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少出门、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
3.加强员工管理。分企业全面掌握员工假期流向情况,建立复工人员管理台帐,对外地返回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居家隔离措施,隔离期结束后,如无感染症状,方可正常上班。要严格落实入厂体温检测规定,每日对进出厂区人员身体状况进行检测,并按照规定要求采取佩戴口罩、消毒等措施。
4.科学安排生产。复工企业可根据需要采取轮班、错时上下班、居家上班等方式组织生产,尽量采取信息化手段召开会议、安排工作,切实减少人员聚集;严格落实生产、后勤等场所消杀、通风等措施,推行分批、分散就餐;积极做好职工防护用品、必需药品等专用物资储备发放工作,并及时报送疫情防控情况,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5.强化应急处置。复工企业要建立登记上报制度,对于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人员,立即报告、隔离,按要求配合做好疑似病人就医及其密切接触人员排查隔离工作,迅速、******地对疑似病人经留区域进行消毒,配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病人后续治疗处置等工作,密切关注舆情并配合做好回应,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并做好教育疏导,确保职工情绪平稳,保障生产稳定有序。
6.加强要素保障。深入了解和解决复工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统筹加大煤电运等生产要素和疫情防控物资协调调度保障工作,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保障复工企业需要。
附件:亳州市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2月8日